会计实务
货品质量扣款、延期交货应开具何种发票
添加日期:2012年12月14日
问:我公司从工厂采购服装,销售给经销商,目前存在两个问题: (1)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提供给我公司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可按一定金额扣款,这部分扣款,供应商应开什么类型的发票?发票内容如何开具? (2)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提供给我公司的货品如果延期交货,我公司可按一定金额扣款,这部分扣款,供应商应开什么类型的发票?
答: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扣款属于销售折让性质,供应商出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供应商延期交货,扣款属于合同违约金性质,贵公司应向供应方出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的收款收据,供应方计入营业外支出,作为经济合同违约金申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