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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税务工作:提升征管 克难攻坚探新路
添加日期:2015年01月05日
内容摘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是全国税务系统把握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权的又一力作。
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一如既往地把依法征税作为生命线,持续改进税收分析机制,着力堵塞税收漏洞,构建税收诚信体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推动税收领域的公平正义。
深度分析:让税收征管有一双“慧眼”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税收分析是税收工作的“眼睛”,税务机关把税收分析作为组织收入的重要抓手。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初就未雨绸缪、棋走先手。在第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形势分析会上,王军局长果断拍板:“改革税收分析机制势在必行,事在必成。泛泛而谈搞分析不可行,也不管用,必须从根本上、彻底地改革税收分析机制!”
广泛调查研究,全面征求意见,借鉴国际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建立税收分析机制,系统上下联动,机关横向互动,逐月逐周研判形势,逐省分析差距所在,逐项梳理和强化各税种及发票、“营改增”、出口退税、股权转让和国际税收等薄弱环节,建立分析模型,健全分析指标,完善框架体系和运行规则。
以税收形势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税收风险分析和经济运行分析为重点,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局,再到市局、区县局,层层重视分析、层层抓好分析和层层应用分析的良性机制迅速形成。
作为分管组织收入工作的局领导,丘小雄副局长要求加强税收数据资源抽取、梳理和整合,运用科学有效的分析工具,加强重点税种、地区、行业和企业税源监控和经济税收对比分析、税收风险分析,全面把握经济走势,打造税收分析系列“拳头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分析全国经济税源、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诸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完善股权转让和非居民等税收管理、强化大企业税务审计,全年增加税收超过1000亿元。
各地税务机关持续完善分析指标体系,使税收分析成为发现税收漏洞、强化征收管理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北京市国税局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税收预测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
西宁市国税局按月采集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和其他涉税信息,逐户开展经济税源综合分析,为征管工作“精准导航”。
浙江省宁海县国税局组建日常征管、流转税、所得税和出口退税专题分析小组,短短几个月查补税款700万元。
2014年,虽然多重税源减收压力叠加,由于全国税务系统科学分析经济税收形势,实施有效对策,可望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风险应对:创新贯穿税源控管全程
“以往既要下户巡查巡管,又要催报催缴税款,按下葫芦浮起瓢,现在专门应对税收风险,虽然很忙很累,但很充实很有成就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干部文涛,在由税收管理员“变身”风险管理员后感慨颇多。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还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大企业税收领域,把风险点找出来,把任务单派下去,减少税收流失,降低税收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是全国税务系统把握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权的又一力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意见,规定税收风险管理目标规划、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过程监控和评价反馈的工作流程,坚持税收风险所在即堵漏增收所向,将税收风险事项分类排序,采取差异化、针对性应对手段,减少税收流失。
“我们的税收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能够自动导入征管应用系统信息以及第三方涉税信息,设有102个风险指标,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国际税收、出口退税及征管基础管理等主要业务,已建成80个骨干行业评估模型,覆盖全省80%以上的税源。”说起税收风险管理,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如数家珍。
除了江苏、湖北国税局外,各地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也有许多“得意之笔”:
山西省国税局建立起统一分析识别、统一等级排序、统一任务推送、统一过程控制和统一绩效评价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青岛市地税局创建在线社会媒体涉税信息监控平台,运行5个月就抓取互联网涉税信息8000余条,增加税收2.3亿元。
大连市国税局开发应用企业价值评估反避税模型,某户企业补税2.6亿元。
与试行纳税服务规范同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税收征管规范1.0和2.0两个版本,促进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金税三期衔接,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推动征管改革。
2014年,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创新风险管理方式手段:在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工作中实施了集中统筹管理、集中抽取数据、集中集团业务、集中管理经验和集中人才团队的“五个集中”的工作模式,收到明显成效。创新风险管理产品,针对股权转让、跨境投资和关联交易等3个重大事项开展专项风险管理,取得了“四两拨千斤”的管理效果。尝试应用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实现工作任务推送、结果反馈、信息共享和跟踪问效,探索开展网络同步税务审计,收到了较好成效。
奖惩联动:税收诚信更趋社会化
2014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多起涉税违法案件“黑名单”。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黑名单”不仅列明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和主要违法事实,还首次公布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3年7月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14年,在总结多年纳税信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总局与时俱进地将税收诚信建设推入“第二季”。7月4日,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8月25日,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按季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当事人,让税收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各地税务机关纷纷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布税收违法案件。湖南省地税局在湖南卫视、湖南日报曝光8起税收违法案件。厦门市地税局实行“每月一案”,连续曝光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的重大案件。甘肃省国税局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会制度。
2014年1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交换利用合作备忘录》,两部门实时交换重大税收违法信息与个人金融信贷信息,惩戒税收违法当事人,防范金融和税收风险。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2014年10月,北京市地税局依法通知出入境管理机构,阻止两家欠税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境。海南省地税局已与公安部门4次布控,阻止恶意拖欠税款的嫌疑人出境16人(次)。
为了让诚信纳税人得到实惠,税务机关与银行联手,让纳税记录成为授信依据。“银税通”、“税融通”和“税易贷”等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纷纷面世,纳税人的诚实守信终于能够换来“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