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
添加日期:2012年07月13日
专利代理机构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中有关“代理业”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业务。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业代理业务,并取得代理费收入的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四条规定,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以专利代理总收入减去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规费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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