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法规
服务
实务
添加日期:2014年04月29日
问:收取的赔偿金和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赔偿金、违约金,无论其提供的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是否完成,均应视同价外费用并入计税营业额征税。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219887人
我要咨询审计服务
我要咨询高新认定
给我回电话沟通
我需要财务外包服务
我需要工商代理
咨询知识产权服务
咨询专精特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