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
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
添加日期:2016年06月03日
问:近日,我公司购入扫描仪和空调等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为5%,且购入价均低于5000元。请问:我公司新购入的这批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由此可见,以上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指的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你公司新购入的价值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不再分年度进行折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行一次性扣除时可不考虑会计预计的净残值,依据固定资产的价值据实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由此可见,以上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指的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你公司新购入的价值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不再分年度进行折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行一次性扣除时可不考虑会计预计的净残值,依据固定资产的价值据实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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