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节假日不顺延
添加日期:2012年08月23日
问:我单位一张进项税发票认证期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星期一到税务局认证时,税务人员说进项税发票已过认证期,税票认证节假日不顺延。请问此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90日而不是9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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