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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财税改革三看点 预算改革先行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08日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改革排头兵财税改革任务颇重。
在今年6月底,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要求三项重点工作和任务在2016年基本完成。2015年将是关键之年。
这三项任务分别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这些改革如何推进,将是2015年一大看点。
财税改革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先行。
8月底,新《预算法》获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在预算公开、管理和控制、地方债管理、财政支出绩效等方面作出诸多规定,而这些也正是此次预算管理改革的题中之义。
新《预算法》明年施行,将把中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细化预算改革任务,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方面。这些重点任务必须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
比如,外界最为关心的地方债务管理问题。在对地方债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严控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之后,当前地方政府各部门正在紧急清理甄别债务,在清理存量债务基础上,甄别政府债务,为把地方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这项工作的截止时间是明年1月5日。
地方债“堵暗道”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开明渠”,即经批准的省级政府可以适度举债,而市县级政府举债只能由前者代举。自今年上海等10地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之后,官方明确表示这一试点会扩大。
这一试点是否会扩大到所有省级政府,明年会有答案。
与预算管理制度改进一样,第二项财税改革重点任务——税制改革也压力颇大。不过,今年税制改革动作已经不小。
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煤炭资源税率先完成改革。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幅度为2%至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拟定。而近期消费税也做了一些调整,比如成品油消费税普遍上调,而酒精等四种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自2013年在全国推广以来,今年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纳入营改增,仅剩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未纳入“营改增”。
营改增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而这些工作力争在2015年之前完成。《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生活性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在年底前出台,而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营改增”最早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和个税改革,明年能否有重大进展也值得外界期待。同样值得期待的,还有最后一项财税改革重要任务,即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撰文表示,将适度加强中央事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明确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和调整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来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
另外,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也将在随后一两年有所动作,比如官方报告研究称增值税上划中央,消费税下划地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