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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纳税信息将互联互通
添加日期:2014年11月28日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税务机关近日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决定采取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等“一统三互”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增强区域的税收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一些专家表示,京津冀税收一体化整体框架已经渐成,纳税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也将加快税收一体化的进程。
今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从“顶层设计”的层面给出了京津冀税收一体化的“答案”,其中包括建立三地互认的政策管理制度、信息共享交换、涉税争议协调机制等。
按照《协议》规定,三地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税收信息的互通互联:统一三地政策适用标准;区域内涉税信息将共享;企业将在同一平台办税。基于互联网的统一办税平台,三地将建立符合区域特点的服务机制。逐步统一办税流程,规范纳税申报表和发票样式。
此外,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指出,在加强税收协作服务大局的同时,在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强税收协作,建设长效机制。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京津冀税收一体化将减少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制度障碍,实现企业和人才区域内的自由流通。目前长三角地区也在探索相关财税合作,加强区域内的互联互通,促进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