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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专家建议土地增值税最终应并入房地产税

添加日期:2013年12月02日

  施正文认为,近日社会热议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核心在于该税种税负过高,且具有可能推高房价的“副作用”。
  针对近日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等热点问题,记者27日获悉,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应按照三中全会要求加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力度,并以此为契机将备受争议的土地增值税最终并入房地产税中,达到降低房价或者减缓房价增长等长期目标。
  施正文认为,近日社会热议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核心在于该税种税负过高,且具有可能推高房价的“副作用”。他建议我国短期内可考虑降低土地增值税税率,如只按房产销售额的2%税率征收,但要严格征收,维护税法严肃性。通过降低开发商税负,进而降低房地产成本,引导开发商适度降低房地产价格。同时,这样可以减少执法部门因自由裁量权较大而导致选择性执法的空间。
  而从长远来看,施正文提出可按照三中全会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决定,加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力度。由于土地增值税涉及与企业所得税有一定重复征税的问题,土地增值税又有推高房价的可能,因此最终可考虑将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相关税种统一合并为房地产税。这样既能增加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负,又能降低房地产流通环节的税负,最终达到提高房产持有成本,以及降低房价或者减缓房价增长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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