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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税收优惠组合拳 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走进“央广直播间”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1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2017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解读“税收优惠助力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减税降负 编织广覆盖的“惠民网”
为推动减税降负,促进“惠民网”横向广覆盖,政府部门出台了立体式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罗天舒介绍,从行业看,税收政策惠及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从区域看,税收政策鼓励西部落后地区发展,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从群体看,税收优惠助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幸福产业”,关注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从调节作用看,税收减免支持了公益性捐赠及环保节能设备购入,促进了环境保护,鼓励了绿色发展。
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有因时助力、纵向全贯穿的“惠民网”,确保政策“好钢用在刀刃上”。企业发展初期容易现金流匮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递延纳税政策帮其“爬坡过坎”;企业发展壮大时期设备更新较快,可通过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精准施策 小企业赢得发展大未来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创业就业的主渠道。罗天舒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比如,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提高至30万元。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
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就业难”。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含金量”高,影响广泛。税务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重点特殊就业群体实行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2016年该类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近200亿元。
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比如,对专门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更大力度的准备金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增值税优惠。
帮助企业“广纳贤才”。对大学生创业和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可以限额抵减增值税;对于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吸纳科技骨干人才的非上市公司,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所获得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致力营造“创业氛围”。对于专门从事孵化创业创新企业的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免征出租房产、孵化服务收入的增值税,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创新驱动 为企业发展带来“加速度”
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跑出创新加速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着力增强创新型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扩大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再放宽。刘宝柱介绍,一是降低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在销售收入总额中的占比由6%下调为5%;二是放宽科技人员占比要求,由之前的30%下降到10%;三是取消原有“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和“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五是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再加力。一是政策面扩大,产业导向更加清晰。新修订的政策采取反列举的方式,较原政策的正列举方式,享受政策的行业范围明显扩大。二是靶向性突出,服务国家创新战略。从修订的内容看,咬定“研发”不放松,在原来允许扣除的范围基础上,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研发活动实际,加计扣除费用范围更广。三是跨部门协调,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发生税企争议时,税务机关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释和复核工作,帮助企业快速有效解决问题。
助推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再提速。“加速折旧意味着将企业未来可以折旧扣除的金额提前扣除。”刘宝柱说,进一步增加每年可抵扣的额度,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双创的促进作用是实实在在的。“2016年,促进创新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约800亿元;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5万家,累计达10.4万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2.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软件业务收入485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罗天舒表示,2017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一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另一方面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
落实有力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当前,全国税务机关正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罗天舒表示,一方面,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截至2016年底,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全部46项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另一方面,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印发《关于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建设、纳税服务、行政监管和社会共治4个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措施;自2014年起,连续4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继推出了26类90项便民办税措施。
让企业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需要持续优化征管服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对此,刘宝柱表示,税务部门推出三方面举措落实好优惠政策。一是打出政策落实组合拳,在国家政策发布后同步出台征管操作公告,及时明确征管规范和服务要求;二是抓住政策落实关键点,及时对政策落实中征纳双方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详解,增强政策确定性,减少纳税人操作难度,降低征纳双方成本;三是简化办理程序出实招,实行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式管理,无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
税收具有一定专业性。目前,税务总局正在编写一系列通俗易懂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系统梳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操作规定,并将逐步推出。同时,也希望广大纳税人更多关注和了解税收政策,确保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减税降负 编织广覆盖的“惠民网”
为推动减税降负,促进“惠民网”横向广覆盖,政府部门出台了立体式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罗天舒介绍,从行业看,税收政策惠及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从区域看,税收政策鼓励西部落后地区发展,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从群体看,税收优惠助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幸福产业”,关注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从调节作用看,税收减免支持了公益性捐赠及环保节能设备购入,促进了环境保护,鼓励了绿色发展。
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有因时助力、纵向全贯穿的“惠民网”,确保政策“好钢用在刀刃上”。企业发展初期容易现金流匮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递延纳税政策帮其“爬坡过坎”;企业发展壮大时期设备更新较快,可通过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精准施策 小企业赢得发展大未来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创业就业的主渠道。罗天舒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比如,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提高至30万元。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
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就业难”。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含金量”高,影响广泛。税务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重点特殊就业群体实行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2016年该类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近200亿元。
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比如,对专门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更大力度的准备金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增值税优惠。
帮助企业“广纳贤才”。对大学生创业和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可以限额抵减增值税;对于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吸纳科技骨干人才的非上市公司,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所获得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致力营造“创业氛围”。对于专门从事孵化创业创新企业的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免征出租房产、孵化服务收入的增值税,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创新驱动 为企业发展带来“加速度”
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跑出创新加速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着力增强创新型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扩大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再放宽。刘宝柱介绍,一是降低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在销售收入总额中的占比由6%下调为5%;二是放宽科技人员占比要求,由之前的30%下降到10%;三是取消原有“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和“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五是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再加力。一是政策面扩大,产业导向更加清晰。新修订的政策采取反列举的方式,较原政策的正列举方式,享受政策的行业范围明显扩大。二是靶向性突出,服务国家创新战略。从修订的内容看,咬定“研发”不放松,在原来允许扣除的范围基础上,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研发活动实际,加计扣除费用范围更广。三是跨部门协调,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发生税企争议时,税务机关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释和复核工作,帮助企业快速有效解决问题。
助推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再提速。“加速折旧意味着将企业未来可以折旧扣除的金额提前扣除。”刘宝柱说,进一步增加每年可抵扣的额度,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双创的促进作用是实实在在的。“2016年,促进创新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约800亿元;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5万家,累计达10.4万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2.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软件业务收入485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罗天舒表示,2017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一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另一方面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
落实有力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当前,全国税务机关正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罗天舒表示,一方面,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截至2016年底,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全部46项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另一方面,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印发《关于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建设、纳税服务、行政监管和社会共治4个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措施;自2014年起,连续4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继推出了26类90项便民办税措施。
让企业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需要持续优化征管服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对此,刘宝柱表示,税务部门推出三方面举措落实好优惠政策。一是打出政策落实组合拳,在国家政策发布后同步出台征管操作公告,及时明确征管规范和服务要求;二是抓住政策落实关键点,及时对政策落实中征纳双方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详解,增强政策确定性,减少纳税人操作难度,降低征纳双方成本;三是简化办理程序出实招,实行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式管理,无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
税收具有一定专业性。目前,税务总局正在编写一系列通俗易懂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系统梳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操作规定,并将逐步推出。同时,也希望广大纳税人更多关注和了解税收政策,确保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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