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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与经合组织共建多边税务中心
添加日期:2016年03月17日
内容摘要:3月1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立的OECD多边税务中心正式挂牌启动。
3月1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立的OECD多边税务中心在税务总局干部进修学院正式挂牌启动。这是第一个设立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标志着我国税务部门与OECD的交流合作掀开了新的篇章,也体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更加主动、自信地参与国际税收治理的良好形象。双方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共同为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提供税收培训,构建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的平台。
2016年,该中心将围绕国际税收热点问题和税务部门能力建设需求开展7期培训项目,邀请100多名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参加。中心成立当天,已启动第一期多边税务培训,90名中国税务干部围绕“税收政策评估和分析”主题,与14名来自菲律宾、马尔代夫等8个发展中国家的税务官员进行了交流。
在揭牌仪式上,OECD全球关系处处长帕里表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合作建立的多边税务中心是税收领域全球合作共赢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