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做好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监督
添加日期:2015年07月03日
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环节是预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其主要体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收入支出、政府采购、建设等业务时,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经过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至各业务部门后,各业务部门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但基于多种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未按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预算,资金收支和预算追加调整随意无序,产生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等情形。
预算执行环节的效益评价
预算执行环节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非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支出预算调整和结转结余情况。
其一,非税收入绩效评价方法,即: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数/非税收入预算数)×10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绩效评价方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完成程度。以此为收费执行部门提供工作进度情况,为财政部门总揽全局提供决策依据。
其二,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绩效评价方法,即:支出预算完成率=(支出预算执行数/支出预算下达数)×100%。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绩效评价方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支出完成程度,进而为本部门(单位)领导提供确定以后办事花钱走向及需要调整程度的参考,同时也为同级财政做好本地区预算支出分析打下基础。
其三,支出预算调整率是部门(单位)本年度支出预算调整数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支出预算调整率=(支出预算调整数/支出预算数)×100%。支出预算调整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调整程度,从而为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执行部门提供保障。
其四,结转结余包括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其五,结转结余变动率指的是因外界因素影响所致财政拨款(补助)结转结余的变动情况。其评价公式: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部门(单 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监督
基于上述绩效评价内容,建议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监管工作。
第一,完善预算执行方式。可在预算下达阶段就明确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的业务事项,比如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等,此类业务事项一般履行相对简化的审批程序。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办理,财会部门在支付款项之前应当加强支付控制。
针对支出总额明确,但具体 内容需随着工作开展才能进一步明确的业务事项一般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比如,课题研究等专项经费、以及业务内容和支出金额都不明确的业务事项,在总额度之内提出预算指标申请和预算执行申请,经过审核审批之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事项和支付款项。
对政府采购行为,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第二,加强对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核。对依申请执行的业务事项,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在明确的预算指标下提出执行申请,未经预算指标申请并通过审批的,不得提出执行申请。如果预算执行申请额度超过本业务部门或本岗位可执行预算指标,业务部门应当首先按照程序办理预算追加调整,增加可执行预算指标后,再提出预算执行申请。预算执行中请提出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严格预算执行审批控制。在业务事项的行为发生之前,应当经过适当的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按照业务事项的类型、性质及金额设置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批权限。预算执行申请经审核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才能根据审批结果办理业务事项以及后 续的报销等事宜。
第四,强化资金收付业务控制。涉及资金收付的预算执行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资金收付控制。
第五,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当外部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使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到预算执行,需要进行预算调整执行时,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方案不合理、审批程序不严格,可能导致预算调整随意、频繁、失去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
第六,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会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七,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严格按照《单位内控规范》相关规定,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预算执行环节的效益评价
预算执行环节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非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支出预算调整和结转结余情况。
其一,非税收入绩效评价方法,即: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数/非税收入预算数)×10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绩效评价方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完成程度。以此为收费执行部门提供工作进度情况,为财政部门总揽全局提供决策依据。
其二,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绩效评价方法,即:支出预算完成率=(支出预算执行数/支出预算下达数)×100%。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绩效评价方法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支出完成程度,进而为本部门(单位)领导提供确定以后办事花钱走向及需要调整程度的参考,同时也为同级财政做好本地区预算支出分析打下基础。
其三,支出预算调整率是部门(单位)本年度支出预算调整数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支出预算调整率=(支出预算调整数/支出预算数)×100%。支出预算调整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调整程度,从而为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执行部门提供保障。
其四,结转结余包括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其五,结转结余变动率指的是因外界因素影响所致财政拨款(补助)结转结余的变动情况。其评价公式: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部门(单 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监督
基于上述绩效评价内容,建议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监管工作。
第一,完善预算执行方式。可在预算下达阶段就明确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的业务事项,比如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等,此类业务事项一般履行相对简化的审批程序。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办理,财会部门在支付款项之前应当加强支付控制。
针对支出总额明确,但具体 内容需随着工作开展才能进一步明确的业务事项一般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比如,课题研究等专项经费、以及业务内容和支出金额都不明确的业务事项,在总额度之内提出预算指标申请和预算执行申请,经过审核审批之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事项和支付款项。
对政府采购行为,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第二,加强对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核。对依申请执行的业务事项,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在明确的预算指标下提出执行申请,未经预算指标申请并通过审批的,不得提出执行申请。如果预算执行申请额度超过本业务部门或本岗位可执行预算指标,业务部门应当首先按照程序办理预算追加调整,增加可执行预算指标后,再提出预算执行申请。预算执行中请提出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严格预算执行审批控制。在业务事项的行为发生之前,应当经过适当的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按照业务事项的类型、性质及金额设置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批权限。预算执行申请经审核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才能根据审批结果办理业务事项以及后 续的报销等事宜。
第四,强化资金收付业务控制。涉及资金收付的预算执行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资金收付控制。
第五,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当外部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使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到预算执行,需要进行预算调整执行时,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方案不合理、审批程序不严格,可能导致预算调整随意、频繁、失去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
第六,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会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七,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严格按照《单位内控规范》相关规定,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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