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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入的卫生用品的会计分录及其税务处理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5日

  一、企业购入 卫生用品的会计分录:
  1.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2.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首先要明确的是,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列支。其次,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归集。上述的分录并不是计提,请谨记。税法是不允许计提的。
  二、 企业购入卫生用品的税务处理
  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卫生用品,属于用于员工集体福利的项目,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
  2. 特别说明:企业购买卫生用品,取得的 增值税发票,到国税局进行扫描,其实是可以扫描的,但是并不代表可以抵扣的。年底汇算清缴,或者税所稽查的时候,会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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