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受让境外采矿权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2日
笑笑国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笑笑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在境内、外有子公司。天天矿业公司是非洲A国的一家居民企业,2013年笑笑公司从天天矿业公司购入位于A国某地的铁矿石采矿权。天天矿业公司在我国没有经营机构,也没有代理人。
笑笑公司向其支付采矿权时,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费?笑笑公司取得天天矿业公司开具的票据能否入账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目的是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区域内,开采或加工矿产品并从矿产品销售中获取收益。笑笑公司取得该境外采矿权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天天矿业公司转让在A国的采矿权是否属于营业税中所述的转让无形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自2012年2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其中,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并且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在境内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即所转让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涉及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因此,在A国的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因该采矿权不在境内,不属于营业税中的转让无形资产。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笑笑公司与天天矿业公司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范围,不需贴花。
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目前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地下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企业等单位和个人需按矿业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可取得相应的许可权。A国也是做如此规定。
从条例中无形资产的界定来说,采矿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所得,即为转让财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是企业提供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天天矿业公司并不拥有矿产的所有权,也无法向外提供许可采矿的权利。天天矿业公司将采矿权对外转让后,将不再拥有该权利。因此,其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财产所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中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的判定原则为:(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可见在转让财产所得来源地判定原则中,仅规定了不动产所得,动产所得和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判定原则。而对于转让无形资产(土地除外)的来源地则没有明确。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天天矿业公司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该所得无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与境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财产收益”条款中通常约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规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第六款规定:“转让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第六款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本条以上各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
按照上述协定的规定,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如果我国与A国签有税收协定,协定中财产收益的条款与上述相同,则天天矿业公司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应仅在A国缴税,在我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天天矿业公司转让A国的采矿权取得的所得,不需在境内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笑笑公司与天天矿业公司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不需贴花。
笑笑公司可凭天天矿业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凭证入账,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贵公司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笑笑公司向天天矿业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果单笔支付等值在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贵公司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笑笑公司购入A国采矿权的账务处理如下:
取得采矿权:
借:无形资产——采矿权
贷:应付账款
支付外汇: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境外公司要看对方所在国的规定来做会计处理。
笑笑公司向其支付采矿权时,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费?笑笑公司取得天天矿业公司开具的票据能否入账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目的是在采矿许可证规定区域内,开采或加工矿产品并从矿产品销售中获取收益。笑笑公司取得该境外采矿权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天天矿业公司转让在A国的采矿权是否属于营业税中所述的转让无形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自2012年2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其中,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并且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在境内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即所转让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涉及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因此,在A国的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因该采矿权不在境内,不属于营业税中的转让无形资产。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笑笑公司与天天矿业公司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范围,不需贴花。
天天矿业公司向笑笑公司转让采矿权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目前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地下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企业等单位和个人需按矿业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可取得相应的许可权。A国也是做如此规定。
从条例中无形资产的界定来说,采矿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所得,即为转让财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是企业提供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天天矿业公司并不拥有矿产的所有权,也无法向外提供许可采矿的权利。天天矿业公司将采矿权对外转让后,将不再拥有该权利。因此,其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转让财产所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中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的判定原则为:(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可见在转让财产所得来源地判定原则中,仅规定了不动产所得,动产所得和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判定原则。而对于转让无形资产(土地除外)的来源地则没有明确。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天天矿业公司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该所得无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与境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财产收益”条款中通常约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规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第六款规定:“转让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第六款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本条以上各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
按照上述协定的规定,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如果我国与A国签有税收协定,协定中财产收益的条款与上述相同,则天天矿业公司转让采矿权取得的所得,应仅在A国缴税,在我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天天矿业公司转让A国的采矿权取得的所得,不需在境内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笑笑公司与天天矿业公司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不需贴花。
笑笑公司可凭天天矿业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凭证入账,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贵公司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笑笑公司向天天矿业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果单笔支付等值在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贵公司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笑笑公司购入A国采矿权的账务处理如下:
取得采矿权:
借:无形资产——采矿权
贷:应付账款
支付外汇: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境外公司要看对方所在国的规定来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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