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纳税处理

纳税处理

不慎将购领本和金税卡丢失了怎么办

添加日期:2012年07月11日

 问:不慎将购领本和金税卡丢失了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挂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应报送的资料:①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②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③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金税卡丢失处理建议向航天金税公司96087666进行咨询。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245152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