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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下无形资产收益额的确定

添加日期:2014年04月09日

【摘要】:本文从无形资产收益额含义着手,对无形资产收益额三种计算方法(直接估算法、差额法、分成率法)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为无形资产收益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我国2008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尽管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但在实践中运用得最广泛的是收益法。

  一、无形资产收益法介绍
  无形资产收益法,是对被估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或本金化的过程,也是将未来各期收益进行折算的现值之和。根据无形资产转让计价方式不同,收益法的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评估值= [t=1nK·Rt(1+r) t] (1)
  式中:K表示无形资产分成率;Rt表示第t年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额[Rt=销售收入(利润)×销售收入(利润)分成率×(1-所得税税率)];t表示收益期限;r表示折现率。
  或:
  无形资产评估值= [t=1nRt(1+r) t] (2)
  式中:Rt表示第t年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额;t表示收益期限;r表示折现率。
  公式(1)适用于收益分成法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公式(2)适用于非收益分成法下的无形资产评估。
  所谓无形资产收益,是指被估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超出其自身价值的溢余额。现行确定无形资产收益额的具体方法有直接估算法、差额法、分成率法等,这些方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问题。

  二、采用约当投资分析法计算利润分成率存在的问题
  1. 采用约当投资分析法的理论依据及公式。计算无形资产收益额的分成率有销售收入分成率和销售利润分成率(以下简称“利润分成率”),利润分成率确定方法有边际分析法和约当投资分析法。在能够直接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后可带来的追加利润(即使用无形资产后比使用无形资产前企业增加的利润)的情况下,采用边际分析法确定利润分成率,否则应采用约当投资分析法。
  由于无形资产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往往需要与资金、管理等要素结合,共同作用才能产生效益,根据这个特点,可以在投资成本的基础上附加成本利润率,将交易双方的投资折合为约当投资量,计算确定利润分成率。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购买方约当投资量+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100%] (3)
  其中: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卖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适用成本利润率)
  购买方约当投资量=购买方投入的总资产重置成本×(1+适用成本利润率)
  2. 采用约当投资分析法计算利润分成率存在不合理性。
  一是成本利润率含义模糊。在采用约当投资分析法计算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时,买卖双方的成本利润率是双方生产产品的成本利润率吗?如果卖方是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单位,其产品即生产产品以无形资产形式存在,则在计算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时的成本利润率,可以根据分析公司历年同类无形资产的成本利润率加以确定,由于无形资产属于高智力型产品,体现其高风险高收益的成本利润率要远高于100%。如果无形资产只属于卖方所属科研部门附属产品,根据其生产产品的成本利润率来计算卖方的约当投资量就不合理了。对于买方来讲,用于配合无形资产正常发挥作用的有形资产,如果正好是其生产的产品,则采用本企业产品的成本利润率计算约当投资量是合理的;否则,采用其生产产品的成本利润率来计算约当投资量就不合理。
  二是买卖双方约当投资量计算不合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资产评估》对资产重置成本的定义是,资产的重置成本是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是自建的,资产的重置成本是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建造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包括合理利润;如果被评估资产是外购的,在现行市场交易条件下外购价格本身包含生产方合理收益部分。总之,资产的重置成本已包括合理利润。而公式中买卖双方约当投资量的计算公式是“重置成本×(1+成本利润率)”,存在利润重复计算问题。
  3. 利用约当投资分析法计算利润分成率的完善建议。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的计算公式同公式(3),但是其中: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卖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净值×系数α(α>1)=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未来受益期限/(未来受益期限+已使用年限)]×系数α
  购买方约当投资量=购买方投入的总资产重置净值
  =Σ购买方投入每项资产重置成本×[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公式中,重置成本可以统一采用物价指数法来粗略计算,体现成本效益原则;计算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统一按重置成本净值计算,符合客观实际,操作性强,对双方来讲都公平合理。卖方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计算增加附加系数,且α>1,体现其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符合实际情况。
  为了方便利润分成率的计算,评估行业有必要制定统一的附加系数α查阅表。按照无形资产不同种类,制定体现高风险高收益的附加系数,定期根据市场行情更新并对外公布,避免利润分成率计算的随意性,规范无形资产评估行为。

  三、采用差额法确定收益额公式不合理
  差额法是通过无形资产和其他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比较来计算无形资产的收益额。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收益额=净利润-净资产总额×行业平均净资产净利率
  采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时,无形资产收益额是指无形资产使用后与使用前相比,为企业带来的差额收益,但本公式中行业平均净利率代表的是整个行业平均水平,行业平均利润率不一定正好与该企业真实净资产净利率相等,导致无形资产收益额的计算存在不合理。对差额法确定无形资产收益额的公式修正如下:
  无形资产收益额=净利润-净资产总额×本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净利率
  由于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预期收益强调客观性,计算净利润和本企业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净利率时要把过去三年的偶然因素、通货膨胀因素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带来的收益排除在外。修正后的计算公式能更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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