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建筑垃圾处理产业
添加日期:2012年07月31日
建筑垃圾经过资源化处理之后生产的再生新型建材可以降低能耗,减少传统建筑垃圾的产生。美国、日本将建筑垃圾作为“建筑副产品”循环利用的环保举措值得我国学习。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是减少建筑垃圾的最好方式。
国家对新型材料的发展不仅有财税政策也有资金政策。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动节能建筑的通知》。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专门设立了“激励措施”一章,其中对相关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法律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而今,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已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和投资领域被列入“十二五”规划。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各地政府在积极倡导将建筑垃圾粉碎制再生建筑材料使用,国家政策也做了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关各部委都将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列入了“十二五”规划。对于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资源化处理,将会是一大趋势,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走向。只有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才能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