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月营业额不足2万的娱乐业纳税人免征文建费

添加日期:2014年01月06日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小微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等纳税人负担。

通知称,自201381日起,对从事娱乐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除上述规定以外的营业税纳税人,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通知规定,在该通知施行前此前已作处理的,不再调整;未作处理的,按本通知执行。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870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