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购买礼品赠客户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添加日期:2013年04月10日
问:为了扩展业务,我公司购买礼品送给客户。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释义中注明了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2. 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3.必须有足够有效凭证证明企业相关性的陈述(如费用金额、招待的时间地点、商业目的、企业与被招待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如果企业购买礼品送给客户,符合上述要求的则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并按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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