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税务总局:全力以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添加日期:2020年0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0日到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实地调研,督促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将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再推出一批优化税费服务和增进办税缴费便利的措施。
王军强调,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正处2月份申报纳税期,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包括近期新出台的四个税收政策公告明确的“六税两费”十二项具体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确保新政策精准落地的同时,巩固和拓展已有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税操作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以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有效落实,为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助力添劲。
王军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依法将2月份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省延长至3月6日的基础上,梳理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和有关操作问答,纳税人绝大部分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平台办理,对一些个性化问题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取支持解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个别事项,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安排办理。
王军介绍,各级税务机关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将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再推出一批优化税费服务和增进办税缴费便利的措施,并做好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的监测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各地税务部门要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最大程度减少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王军强调,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正处2月份申报纳税期,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包括近期新出台的四个税收政策公告明确的“六税两费”十二项具体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确保新政策精准落地的同时,巩固和拓展已有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税操作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以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有效落实,为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助力添劲。
王军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依法将2月份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省延长至3月6日的基础上,梳理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和有关操作问答,纳税人绝大部分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平台办理,对一些个性化问题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取支持解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个别事项,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安排办理。
王军介绍,各级税务机关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将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再推出一批优化税费服务和增进办税缴费便利的措施,并做好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的监测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各地税务部门要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最大程度减少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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