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
预付卡管理办法能否做到令行禁止?(中)
添加日期:2013年01月17日
许亮:其实,对预付卡放任自流,不仅仅国家受损,我们普通消费者买卡的风险也很大。去年,我在我家附近一个饭店花了1 000元,办了一张预付卡,吃饭可以享受9折优惠,结果才吃了两回,这个饭店就关门了。老板携款潜逃,我手中的预付卡成了废卡,白白损失好几百块钱。我认为,国家早就应该出台有力措施来惩治这种欺诈行为了。
李老师:其实,国家近几年就已经开始重视对购物卡的管理,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做出全面部署。文件明确要求商务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2012年9月27日,商务部正式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许亮:原来商业预付卡还有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之分,它们各自的概念是什么呢?
李老师:多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专营机构发行、可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预付金统一存入银行账户,由发卡的机构进行管理。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办法》是这样明确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包括四个方面属性:一是发行主体系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二是使用限于特定范围,即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三是性质上明确其为一种预付凭证;四是形式上不限载体,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
许亮:我不明白商务部为什么只对单用途预付卡进行管理呢?
李老师:这是因为:第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络的逐渐发展与完善以及消费者用卡习惯的形成,单用途预付卡在国内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近1.7万亿元,结算金额近1.3万亿元。第二,《通知》首次明确了分类监管思路:即多用途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单用途卡由商务部进行监管。
许亮:没想到国内预付卡的销售规模有这么大?如果预付卡在管理上出现了混乱局面,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情。
李老师:是呀,我国近年来单用途预付卡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在《办法》出台之前的监管规定无章可循,各种监管措施无法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二是消费者权益相关条款得不到保护和落实,影响了消费者对预付卡的信任;三是因发卡企业遍及各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造成预付卡业务运营特别是基于IT服务的基础服务水平低下,致使预付卡业务的连续性、可靠性受到影响。
许亮:据我所知,《办法》的出台,酝酿了很长时间,还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您认为《办法》的制定主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李老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逐项落实《通知》中有关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确保实现反腐倡廉、防范资金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项政策目标。另外,《办法》还制定了以业务流程规范、动态信息监测和预收资金存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模式,重在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和服务业务的管理。
许亮:《办法》的内容一定很多、很具体,您给我介绍一些主要内容吧?
李老师:《办法》分别明确了各类发卡企业的备案时限、备案机关、需提供的材料和备案变更等问题。对于规模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备案机关对其进行风险监测;对于其他发卡企业,《办法》简化了其备案程序。《办法》同时规定,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在发行的单用途卡上标明备案编号。
许亮:这条新规不错,可以说是规范和健全了预付卡发卡的全部流程,不但使商家不敢随意发卡,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李老师:在没有这个新规前,消费者买卡只要交钱就行,但现在购卡时,双方则要签订协议,也就是增加了一个签合同的环节。协议中须包括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挂失、转让的方式,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防止因出现约定不明确、协议不完整、持卡人不知情等情况,导致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