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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证金是否确认收入?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18日

 

问题:PTP企业收取客户风险保证金(不退回),借款人出现违约时,由该部分资金进行归还放贷人,这个风险保证金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二条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据此,企业收取客户风险保证金(不退回),应转入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核算,并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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