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两处以上所得该向何地申报个人所得税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21日
【问题】
我单位部分职工分别在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取得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该向何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你单位部分职工取得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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