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从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找到“节税前提”
添加日期:2012年11月09日
最近,从事小商品生产的小企业主王老板一直面露喜色,因为之前甚为担心的流动资金问题不仅圆满解决,还获得意外收获。
这事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那段时间,王老板经营的企业也和其他中小企业一样,受人力成本与原材料成本上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经营压力骤然增加。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从银行申请到一笔50万元的无抵押贷款。
之后,当了解到王老板的企业现有60名工人,其中包括18个曾经的下岗工人时,银行负责王老板贷款项目的客户经理马上建议他到相关部门申请减税。因为,王老板的企业情况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即“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3年内对相应期限的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果然,经过国家税收部门核查认证,王老板对于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申请被批了下来。由此,除去银行贷款与利息后,王老板最终获得的业务收入比预计的要多。
从王老板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在资本的舞台上并非只有外企才有避税的需求,对于资金和实力并不强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合理避税”课题同样很重要。除了像王老板那样,通过外力(银行客户经理提醒)获悉相关政策外,中小企业主还应自觉养成关注我国税收政策的习惯。特别是近期《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后,各项针对中小企业实施的税收减免优惠将会相继出台,小企业主更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真正做到巧用国家政策增加生产流动资金。当然,除了关注国家政策,以下几种方法也可以帮助企业开源节流:
巧用税率差异实现定价转移所谓定价转移,指企业通过寻找利率低于所在地区利润的企业合作,通过双方协商,以低于市场的转让价格,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巧用费用分摊实现合理节约成本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企业应尽可能提早把其他费用,如机器折旧费用、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交通费用等摊入成本,因为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纳税基数就越小,从而能达到最大限度避税的目的。
巧用时间差增加流动资金在资金紧缺的时候,中小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销商商量,通过提前开出下个月进货发票的方式,达到多抵扣销项税,多给企业留出资金的目的。
最后,银行理财专家特别提醒中小企业主,开源节流的前提必须合理、合法、合规。否则,一旦做出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只会给企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