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添加日期:2017年01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