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融资租赁费不可税前一次性扣除
添加日期:2012年10月31日
问:我公司融资租赁一台大型设备,请问融资租赁费可否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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