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今年起体育场可减免房产税

添加日期:2016年01月05日

  北京1月2日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进行了明确。
  自1月1日起,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拥有的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向社会开放且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场馆的维护、管理等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且向公众开放、达到有关规模规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20122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