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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将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
添加日期:2015年06月17日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巡视员胥树凡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环保产业投融资论坛上强调,我国的环境管理手段上要由单一的超标罚款向超标罚款和排污征税相结合转变。企业排污浓度超标时要罚款,总量超标就要征收环境税。
至于环境税应该如何征收,胥树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总量达标,环境质量无法改善。“以后应该是根据环境容量计算企业的排污总量并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在定量范围内排污,按基本税率征税;超过定量排污就要超额征税;少排污则减半征税甚至减税。通过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减少排污。”
同时,博天环境董事长赵笠钧也主张加大环境税赋,倒逼产业升级。但他认为,征税要基于第三方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审计,同步启动环境服务业的发展。不能由政府进行检测、监测,让政府选择性执法。
征收环保税能比排污费增加多少税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进行的环境税课题研究显示,目前的环保税内不包含碳税,则每年征收额也将比排污费增加500亿元左右。业内人士认为这部分税收可以用来采购环保产品。
据了解,从2007年明确“环境税”立法至“环保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经8年。环保税的制定可谓艰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环境税制缺失,导致我国环境经济政策存在着制度性缺失,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同时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因此,开征环境税势在必行。之所以税种名称从最初的“环境税”到现在的“环保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说,是为了更好地凸显环保税环境保护的目的。
按照程序,环保税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后,还将经过多方研讨和修改,将成熟的方案提交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最终立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