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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压力倒逼养老改革 职业年金单位以记账方式缴纳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09日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的配套政策,职业年金的建立办法没有让人等太久。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该文件现已由相关部委下发,后面的工作就是由地方政府来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实施方案,这需要一个过程。”4月7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的养老金是以省级统筹为主,所以具体方案需要由地方政府来制定,不具备省级统筹的地区则由市级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肯定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内就会实施,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步。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会增加财政支出压力的质疑,本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单位缴纳8%部分是以记账方式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并不是缴纳“真金白银”,而实际缴费主要靠个人缴纳。而一旦财政压力得到缓解,职业年金正式实施就会倒逼养老改革,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部分,完善企业年金势在必行。
财政压力并不大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又进一步。
“整个《办法》一共涉及17条内容,与企业年金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不同。首先,经办机构不同,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或行业单独设立的企业年金机构经办管理;其次,领取办法不同,工作人员退休后,职业年金需按月领取,该笔资金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或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企业年金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最后,缴费方式不同,企业年金的个人和单位部分都是实缴,职业年金的单位部分大部分都采取记账方式。”4月7日,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最后一点的区别最大,影响也相对深远。
《办法》的第六条明确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也就是说,包括700万公务员群体在内的政府机关以及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单位缴纳的8%部分将采用记账的办法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
“这就意味着记账的这部分职业年金将不参加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而是根据记账利率计息,但这记账利率的标准是什么将会成为公务员职业年金的一个焦点问题。”孙博表示,大量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部分都将采用此种记账的办法计入职业年金,因此,职业年金市场第一年的实际缴费规模将不超过1000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个人缴纳的4%部分。
“采用记账方式也是不得已的事情,毕竟,养老金并轨以后,单位需要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加上职业年金就是28%的缴费比例;同时,加上给员工调整工资增加的费用,当期财政的压力比较大,记账方式是一种缓解目前财政负担的方法,这对个人来讲没什么损失,但从财政角度来讲可以延期支付。”金维刚强调,至于大家担心的记账利率问题,国家会统一作出规定,不由地方自主运作。
呼唤企业年金
如果说养老金并轨旨在抚平体制内外养老不公的鸿沟,那么,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无疑推动了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
“养老金并轨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会有下降;因此,为了改革平稳过渡,建立职业年金的方向是正确的,可以保证改革之后基本养老待遇不降低,但总体趋势肯定要低于原来的替代率。”4月7日,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企业年金的参保率很低,职业年金办法的出台将对补充养老保险起到一个倒逼的态势。
事实上,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障方面基本都建立了第二、第三支柱,我国在养老改革过程中也是按照类似思路进行设计,建立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但由于企业年金的建立属企业自主行为,除央企和国企外,民企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覆盖率相对较低。
人社部最新公布的2014年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14年底,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达7688.95亿元,较2013年的增幅达27.41%。从增幅和规模来看,企业年金看似都已进入了爆发期,但从企业构成来看,缴纳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几乎没有。
“职业年金的建立具有刚性,这么一对比的话,企业年金在覆盖率上就先输了一大截,加上单位缴费比例的不同,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因此,加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势在必行。”董克用表示,事实上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制度已经做好,但由于目前相关优惠政策还不到位,使得大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或没有愿望去设立企业年金。
据悉,职业年金与现行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同为4%,但职业年金单位缴纳的比例为8%,企业年金则为4%。
“职业年金8%的单位缴费比例确实比企业年金高,原因有二:首先是因为公务员的在职工资相对较低,如果按照现有的缴费基数,退休工资势必较低;其次,即便按照与企业相同的缴费基数缴纳,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依然远远低于现有水平。因此,需要补充养老保险进行平衡。”孙博如此强调。
对于此种说法,董克用也给予了肯定,他表示,国外公务员的在职工资相对低于企业员工,但养老金相对高于企业员工,这样一来,同样都作为人力资本,可以保障公务员和企业员工的终生收益都是一样的,这样相对公平。
“该文件现已由相关部委下发,后面的工作就是由地方政府来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实施方案,这需要一个过程。”4月7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的养老金是以省级统筹为主,所以具体方案需要由地方政府来制定,不具备省级统筹的地区则由市级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肯定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内就会实施,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步。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会增加财政支出压力的质疑,本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单位缴纳8%部分是以记账方式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并不是缴纳“真金白银”,而实际缴费主要靠个人缴纳。而一旦财政压力得到缓解,职业年金正式实施就会倒逼养老改革,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部分,完善企业年金势在必行。
财政压力并不大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又进一步。
“整个《办法》一共涉及17条内容,与企业年金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不同。首先,经办机构不同,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或行业单独设立的企业年金机构经办管理;其次,领取办法不同,工作人员退休后,职业年金需按月领取,该笔资金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或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企业年金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最后,缴费方式不同,企业年金的个人和单位部分都是实缴,职业年金的单位部分大部分都采取记账方式。”4月7日,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最后一点的区别最大,影响也相对深远。
《办法》的第六条明确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也就是说,包括700万公务员群体在内的政府机关以及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单位缴纳的8%部分将采用记账的办法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
“这就意味着记账的这部分职业年金将不参加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而是根据记账利率计息,但这记账利率的标准是什么将会成为公务员职业年金的一个焦点问题。”孙博表示,大量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部分都将采用此种记账的办法计入职业年金,因此,职业年金市场第一年的实际缴费规模将不超过1000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个人缴纳的4%部分。
“采用记账方式也是不得已的事情,毕竟,养老金并轨以后,单位需要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加上职业年金就是28%的缴费比例;同时,加上给员工调整工资增加的费用,当期财政的压力比较大,记账方式是一种缓解目前财政负担的方法,这对个人来讲没什么损失,但从财政角度来讲可以延期支付。”金维刚强调,至于大家担心的记账利率问题,国家会统一作出规定,不由地方自主运作。
呼唤企业年金
如果说养老金并轨旨在抚平体制内外养老不公的鸿沟,那么,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无疑推动了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
“养老金并轨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会有下降;因此,为了改革平稳过渡,建立职业年金的方向是正确的,可以保证改革之后基本养老待遇不降低,但总体趋势肯定要低于原来的替代率。”4月7日,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企业年金的参保率很低,职业年金办法的出台将对补充养老保险起到一个倒逼的态势。
事实上,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障方面基本都建立了第二、第三支柱,我国在养老改革过程中也是按照类似思路进行设计,建立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但由于企业年金的建立属企业自主行为,除央企和国企外,民企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覆盖率相对较低。
人社部最新公布的2014年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14年底,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达7688.95亿元,较2013年的增幅达27.41%。从增幅和规模来看,企业年金看似都已进入了爆发期,但从企业构成来看,缴纳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几乎没有。
“职业年金的建立具有刚性,这么一对比的话,企业年金在覆盖率上就先输了一大截,加上单位缴费比例的不同,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因此,加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势在必行。”董克用表示,事实上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制度已经做好,但由于目前相关优惠政策还不到位,使得大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或没有愿望去设立企业年金。
据悉,职业年金与现行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同为4%,但职业年金单位缴纳的比例为8%,企业年金则为4%。
“职业年金8%的单位缴费比例确实比企业年金高,原因有二:首先是因为公务员的在职工资相对较低,如果按照现有的缴费基数,退休工资势必较低;其次,即便按照与企业相同的缴费基数缴纳,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依然远远低于现有水平。因此,需要补充养老保险进行平衡。”孙博如此强调。
对于此种说法,董克用也给予了肯定,他表示,国外公务员的在职工资相对低于企业员工,但养老金相对高于企业员工,这样一来,同样都作为人力资本,可以保障公务员和企业员工的终生收益都是一样的,这样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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