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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下调 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09日

  根据4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改善铁矿石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结构调整、支持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和升级、保障国家资源供应安全,决定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014年以来,铁矿石进口价格大幅下降。受此影响国内铁矿石产量从2014年9月开始逐月加速下降,铁矿石企业大面积亏损。
  “新华-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显示,目前中国进口品位62%的铁矿石价格同比几近“腰斩”,全国铁矿石企业开工率仅有60%左右。
  我国铁矿石品位较低、选冶成本高,同时缺口较大,海外铁矿石“权益矿”少,2014年进口依存度已达78%。
  当前国际三大矿石企业正在利用超低成本优势加速生产,以量换价,抢占我国市场份额,用低成本矿逐渐取代国产矿。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当前经济正在企稳,投资力度也逐渐加大,钢铁需求也将回升,此次政策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挥钢铁企业对经济增长应有的支撑作用。”
  上一次我国调整铁矿石资源税是在2012年,当时由于铁矿石价格上涨,企业效益好转,将资源税征收比例提高到80%。
  据介绍,我国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此次根据铁矿石价格调整资源税征收比例也是资源税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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