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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取消地方优惠政策刻不容缓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11日
竞争不公,资源浪费,财源流失,易生腐败……针对一些地方在实施优惠政策中形成的沉疴顽疾,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公交公司3号线路驾驶员王月英呼吁,加快取消地方各项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王月英代表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将优惠政策当作搞活经济的“灵丹妙药”,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也造成了财源流失,损害了地方利益,进而阻碍了区域经济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协调发展,带来不少负面效应。
为此,王月英代表提出建议:一是强化法治意识。要切实增强各地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政策底线思维,尤其是主要领导认清地方过多过滥的优惠政策的负面影响,比如优惠政策出台短期内可能会促进受惠企业成长,但长此以往必将减弱这些企业的生存应变能力,不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要让地方自觉清理并减少优惠政策出台,积极主动转变招商引资方式,真正以资源、以服务吸引客商投资,确保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开展全面清理。各地区要全面排查本地区制定出台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开展全面清理并分类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要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保障,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要请示国务院,切实把部分有利于总体发展的税收优惠转换为一般条款,切实强化全国范围内的政策统一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政策割据或无序竞争。
三是细化政策界定。对于《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王月英建议研究出台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更易对照、更易操作的具体政策界定。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类优惠政策,要进行定期评估并分类处理。要考评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针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制定、调整或取消等信息,形成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对擅自再出台优惠政策的地方和个人追责力度。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和企业参与监督,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