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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共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0.2万起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11日
2014年,按照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税务部门协同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共查处案件10.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14人,缴获假发票6449万份。其中税务部门查处违法企业9.9万户,查补税款106亿元,加收滞纳金10亿元,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18亿元。
发票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诱发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还侵蚀税基,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甚至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税务与公安等部门全方位发力,始终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制售假发票这个虚假发票“卖方市场”一直是打击重点,2014年,各地公安、税务部门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共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3000个,打掉作案团伙432个,缴获假发票6449万份。全国公安机关立案55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014人。同时,通信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网上相关违法信息的发现处置和举报受理,共治理发票类违法短信2391万条,关停手机号码32万个,关停整顿登载发票违法信息网站1472个。
需求决定供给,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买方市场”是发票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税务总局严厉打击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署了对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石油石化、餐饮娱乐、商业批发与零售、营利性教育培训、中介机构等社会关注、违法问题高发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4.2万户,涉及非法发票254万份,查补收入47.51亿元。
在使用传统手段盯紧发票违法犯罪利益链的同时,税务部门还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探索“信息管税”。2014年,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打造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发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散户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形成购销双方相互制约、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实现“真票真开”。2014年11月1日起,已在天津、上海、山东、湖南等4个地区成功试点,2015年1月起,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开展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创新完善发票管理模式,进一步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使得税务机关全面及时采集发票信息,堵塞制假、售假、用假漏洞。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对发票违法信息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