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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翟美卿委员:公益信托应享受税收优惠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05日

  内容摘要:国内现有的慈善组织形式以基金会为主,但设立门槛、捐赠比例偏高等因素,束缚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今年的提案主推公益信托,因为国内慈善行业迫切需要这种新的公益金融产品。”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说。
  据悉,国内现有的慈善组织形式以基金会为主,但基金会设立门槛、捐赠比例偏高等因素,束缚了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非公募基金会,无法对外募集资金,如果没有合适的资产保值增值路径,只能竭泽而渔。”翟美卿表示。
  翟美卿称,相较于非公募基金会,公益信托的优势显而易见。公益信托成本低,设立效率高;公益支出比例弹性大;安全稳定。虽然优势明显,但限于优惠制度缺乏、营销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公益信托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普及。
  为给公益信托打造良好的发展平台,翟美卿建议,尽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目前公益信托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为给公益信托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建议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交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交纳25%所得税”的条款,在财税制度和《信托法》两方面都做出一定调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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