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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吃紧 零散税受地方“宠爱”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10日
在税收收入吃紧的背景下,零散税受到地方“宠爱”。所谓零散税,不是税法规定的税种,而是多种税的集合,包括印花税等小税种及一些临时性经营所交的税收,如集贸市税收、建筑队税收等,征税对象是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等。
近日,辽宁省阜蒙县对外公布了零散税的征收情况,前三季该县7个基层分局(所)累计入库税收3556万元。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今年以来,诸多地方对零散税的征收力度不断加码。当地官方报道显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街在今年第一季度就实现零散税征收破百万,成为该地经济开门红的支柱税源。”
而在征收方式上,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今年8月,湖南省浏阳市针对零散税“点多、面广、征管难”,率先将此项税收工作委托街道办事处代征。12月,江西铅山县将个体零散税收管理纳入绩效管理,并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阶段地方政府面临财政压力,这个压力来源于经济低迷和偿还债务引发的支出需求。”他表示,增加零散税或非税收入是地方缓解财政压力的一条途径。
事实上,地方政府加强税收征管本无可厚非,应收尽收也是税法确认的税收原则,因税收压力而扩大税源也有其必然性,但业界一直以来是对零散税的合理性存在质疑。
“首先零散税尚无法理依据,地方政府在确定零散税的种类、缴费比例和收缴方式上有较大的裁量空间。”王雍君说,“地方政府的税收或非税收入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税种,从法理上说都不具有合法性。这些非法定的收入是地方财税收入的老问题。”
其次,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同样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此时,地方政府过多征收零散税可能挫伤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王雍君认为,“在中央对小微企业减税让利的政策下,地方的财税政策必须与中央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否则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解决财政压力应多从稳增长、调结构方面出发,没有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的增加,政府的税收就是无源之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放权让利、繁荣市场才是增加税收的长远之道。”王雍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