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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降费减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02日
“今后预计可以少缴8000元税收,现在行业整体成本上升、利润趋薄,能省一点是一点。”中国政府对小微企业的系列减负新政出台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经营建筑材料的私营企业主何金梅高兴地算计着。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何金梅月均销售额在3万元左右、年销售额约40万元。按照此前2万元起征点计算,一年缴纳的增值税总计约1.2万元。
在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一方面原材料成本上升、产品价格走低,另一方面面临贷款融资难题,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寒冬”之中。
经济学家分析指出,现阶段对小微企业最好的扶持措施就是减免税费,直接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为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中国政府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大力实施普遍性降费。
财政部、国税总局10月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在安徽淮南从事餐馆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徐夏告诉记者,目前餐馆每月固定经营收入约为2.5万元,按调整前2万起征点计算,每月需缴纳营业税约1250元。“起征点调整为3万元,就不用再交了,一年可以节省1.5万元。”
11月中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或暂停征收依法合规设立、但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明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通过以上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
记者从安徽省减负办获悉,近两年安徽落实省政府通过推进“营改增”试点,消除产业链间的重复征税,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共减轻企业负担253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营业税起征点2万元以下有11.4万户小微企业受惠;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后,预计全省增加12.6万户小微企业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