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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沪自贸区办税一网通扩大试点
添加日期:2014年11月17日
内容摘要:11月15日起,上海自贸试验区“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服务举措在全市分区逐步扩大试点。
11月15日起,上海自贸试验区“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服务举措在全市分区逐步扩大试点,具体步骤是11月15日起,将网上自动赋码等10项创新税收服务举措在上海市浦东全区试点;同步在全市实施其中的4项措施;12月15日起全市扩大试点其他的6项措施。
试行4个月阶段性成效明显
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上海自贸区率先推出“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服务举措。试行4个多月来,各项税收创新服务稳步推进,成效好于预期。
从“被动等”到“主动送”,税务登记证管理实现历史性突破。目前,自贸区已实现自动赋码税务登记户2100余户,新办企业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时间缩短为3天之内。
从按月、按天变为即时办理。目前,自贸区已推出32个网上自主办理事项,办税速度大幅提高。以跨境服务贸易的对外付汇业务为例,原来税务机关审核时间要20个工作日。现在,5万美元以下的非贸付汇全程网上备案;5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支付备案事项,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自贸区年内非贸付汇网上管理可惠及区内约25%的企业。
自贸区“办税一网通”试行以来的成效还有很多。例如突破了以往仅在电子商务企业开具电子发票的行业限制,开出了全国首张现代服务业电子发票;实现了自贸区内涉税业务区域通办;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转变为网上按季申报,预计每年可为相关企业增加约9亿元周转资金。
全市试点溢出效应将更显著
据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刘新利介绍,自贸区区域较小、企业数量有限,服务创新的溢出效应还不明显,执行中的困难、偏差、风险也都比较容易解决。但是把试点扩大到全市意义就完全不同了,10项服务举措的联动效应会更明显,对税务部门在流程设计、执行规范、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要求也将更高。
以网上自动赋码为例,自贸区试行4个月惠及企业2100余户。浦东试点后,预计1个月就将惠及新办企业3000户左右,全市试点后,预计1个月将惠及2万余户新办企业。又如网上自主办税,目前自贸区推出了32个网上自主办税项目,月均网上办理量仅800户次左右。全市目前这32个事项月均办理量是21000余户次,即使只有1/4的纳税人选择网上自主办理,月均网上办理量预计近5500户次。随着网上自主办税事项的进一步扩大,网络办税的不断普及、办税习惯逐步养成,这个数字将非常惊人。
网上发票应用也是社会所普遍关注的,截至目前,全市7家试点的电子发票企业共开具电子发票近400万份,开票金额合计近13亿元。年内试点企业将扩大到20家,包括苏宁云商、国美在线、聚美优品等电子商务企业,需要创新突破的有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等金融保险企业,信息技术代表企业有百度在线以及旅游服务代表企业携程旅游等。
上海要继续为全国复制推广做好压力测试
改革发轫于自贸区,但绝不会止步于自贸区。把自贸区这个“苗圃”探索出来的经验向区外推广,是自贸区的重要职责。“办税一网通”等10项措施在全市扩大试点目的就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税收管理服务经验。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调研上海税收工作时强调,要在自贸区试点推行成功的基础上,在一定区域内先行推广一批符合可复制、可推广条件的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扩大试点效应,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这10项试点措施,在大力倡导诚信纳税风尚、充分相信纳税人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淡化政府对企业的干涉,充分相信纳税人,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从实体上保障了市场主体在税务领域的“无障碍”准入,推动纳税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这10项措施是对传统税务管理工作的重大突破,对于提升税务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两个减负”具有重要意义。像纳税人统一赋码管理就是一项符合国际通行惯例的管理服务方式,推行这一措施有利于提升税务信息社会共享化水平,有利于增强税务部门的社会治理参与度,有利于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实现。
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目前,税务总局和各省市税务局都非常关注上海即将开始的扩大试点,不仅仅是成效如何,还有试错纠错、风险预判、系统运行、规范标准等各方面情况。上海实际上是个测试场,既要创新变革,也要确保政策执行的稳定性、连续性和规范性,为全国复制推广做好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