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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改革渐行渐近
添加日期:2014年11月13日
消费税改革因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显得备受关注。
“今后消费税的发展方向是要强化调节作用,这种强化势必从加重税负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主要是通过税率起调节作用,因此这一次消费税改革主要针对部分奢侈型高端物品、以及一些容易产生环境污染、严重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或提升税率。
与高档消费品相对的是,一些大众消费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有望从消费税征税范围中调出。此前有媒体报道,消费税改革方案在2014年年中已经上报国务院,将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环节、扣除政策、纳税评估等进行调整。比如,对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和其他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调出征税范围。
“我国的消费税不仅在征收水平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体系建设,发挥对经济与社会的调节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表示,按照结构性减税的要求,消费税改革应坚持税率有升有降,税目有增有减的原则。
未来消费税有望成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增加地方分成比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营改增”后,消费税改革势在必行,需要把原来100%归中央的消费税一部分调给地方。他预测,最迟明年上半年,消费税改革将有明确部署。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分析称,消费税收入调给地方,或可以对冲“营改增”造成的地方减收,这些收入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在公共医疗、教育、养老保险、医疗等方面的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