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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拟再取消20项非行政许可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近日撰文表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税务总局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将再取消20项左右非行政许可,使税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减少2/3以上,并不断提高“含金量”,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助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王军表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是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之举。今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按照放管并重的要求,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全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4月,主动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其中小微企业受惠面因此增加30%以上。8月初,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29项非行政许可,占国务院此次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总数的33.3%。同时,清理了一批同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
此外,税务总局还于8月底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并于10月1日起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尤其是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纳税人,统一和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
王军指出,推进简政放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堵住随意审批的漏洞和“偏门”,消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当前,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还存在不规范现象,容易滋生为税不廉行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通过简政放权,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扎实开展清权、确权、晒权活动,最大限度压缩利用审批寻租的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为此,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税务总局今后将切实加强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规范,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努力做到放活与监管同步到位。
同时,将在全面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每年升级一个版本,着力为纳税人提供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规范服务,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