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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地联动逼出闲置土地 查补土地使用税56亿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27日
制图:蔡华伟
土地使用税征管一直是我国当前税收领域的难题之一,因为土地权属、时间、面积等方面的信息复杂,少数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逃避纳税义务,也给一些房地产企业囤积土地创造了便利。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了“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通过信息共享解决监管缺失的问题。这一措施能否从根本上堵住税收征管漏洞,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记者近日来到最先开展试点的山东省进行了调研。
“以地控税”,信息比对让漏管土地无处藏身
“地图上这个蓝色的区域就是潜在税源,企业申报的宗地信息与实际数据不符,可能有漏征漏管的土地存在。”东营市地税局的办公室里,税收管理一科科长王琦正在电脑上使用税收管理软件进行着土地税收比对工作,鼠标轻点每一个地块,宗地编号、用途、所有权人、取得日期等信息一目了然,王琦很快找到了存在税收问题的地块。
在确认存在漏管问题后,王琦很快向土地所属企业——东营市某石油机械制造公司发出了核查通知,根据电脑比对结果,该公司一宗1.4万多平方米的土地未纳入税务管理。经现场核实,这家公司在税务部门原有一宗土地进行了纳税申报,但对后来发生土地变更而新增的土地未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处理,年增加土地使用税4.4万多元。面对税务人员提供的完整土地资料,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当即补缴了税款。
王琦使用的就是东营地税自主研发的“土地税源管理系统”,它实现了将国土部门的土地信息定期收集传送,并按税务部门需要,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土地税收信息的汇总统计,实现了宗地税源的图形化、信息化管理,让税务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对辖区内土地税源的比对核查。
“以前我们掌握不了完整的土地信息,征管主要依靠纳税人申报,往往申报多少就是多少,就算进行现场土地清查,因为没有权威资料而无法证明土地存在税收问题。”东营市地税局副局长杨永卿介绍说,长期的税收实践让他们觉得,税务机关要实现对税源的全面规范管理,必须有权威部门的信息作为支撑,而国土部门详细掌握着每宗土地的位置、面积、界限、权利人等信息,这使得两个部门的合作成为必然。“与国土部门信息共享后,破解了以前征管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了‘以地控税’,通过对每宗土地的动态监控和实时分析,有效弥补了税收征管漏洞。”山东省地税局土地房产税处处长王志波说。
据统计,2013年以来,山东各级地税部门累计已与国土部门交换宗地信息87.3万条,核查漏征漏管土地3.4万多宗,增加应税土地面积1.57亿平方米,累计查补土地使用税9.18亿元。
“以税节地”,闲置土地成本大幅提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重要的财产税,具有调节土地使用的重要作用。由于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面积每年征收的,意味着谁占有土地时间长、面积多,谁就要多缴税。在当前城镇建设用地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土地税收的及时征管,大幅提高了企业闲置土地、囤积土地的成本,能够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淄博市高青地税局在一次土地信息比对中发现,辖区内一家纺织公司的一个地块土地使用税一直没有缴纳。实地查证发现,该企业的负责人在拿地后,从银行获取了贷款,随后便跑路,导致土地长时间闲置。地税部门将这一情况及时反馈给了国土等部门,由国土部门牵头对该宗土地进行了依法拍卖处置,企业此前所欠缴的500多万元土地使用税也从拍卖所得中予以追征入库。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德森介绍说,淄博市在应用土地税源管理系统后,通过反向标注的办法,将税务部门掌握而国土部门没有掌握的企业占地信息标注在地图上,国土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未批先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为土地综合利用提供了数据分析依据。
“以前取得土地后,因为缺少税收的成本压力,觉得土地可以慢慢开发,现在开发越慢,税收成本越高,就会想各种办法尽快开发土地。”山东广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李辉亮告诉记者,土地使用税得到及时征管,提高了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的积极性。
税地协同有待进一步加强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13年下半年开始,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在全国17个地区开展了“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共发现面积不实或未申报的应税土地14万余宗,增加应税土地面积6亿平方米,查补税收56亿元。17个试点地区查补城镇土地使用税超过上年该项税收收入的10%,其中,浙江金华、青海西宁、陕西安康分别占到本地区上年该项税收收入的44%、42%、34%。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全部17个地市均已应用了“土地税源管理系统”,但是,要进一步实现税地共赢管理,实现对土地税收的全面有效管控,还需要统筹解决多个难题。
“目前除青岛外,山东有8个市级地税局取得了国土部门的电子地图,效果较好,另外8个市级地税局取得的则是非图形化电子数据或纸质档案,这些数据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难以实现宗地管理的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王志波介绍说,由于国土部门宗地信息尚未实现省级集中,土地管理信息多数分布于各县级行政区域,导致各级地税部门信息采集方式、途径和数据格式各不相同,影响了“以地控税”的实施效果。
淄博市在工作中发现,国土部门信息中的土地权属人名称与土地税源信息中的纳税人名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很普遍,二者关联匹配的成功比例不超过30%,需要人工建立关联,而基层工作头绪繁多,人力物力难以及时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