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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方向锁定 将助地方告别“卖地生财”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21日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实》杂志撰文指出,房地产税改革要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土地收入也持续下滑,多地土地收入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业内人士表示,土地收入下滑意味着地方财政面临空前的压力,在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地方税系建立之前,不少地方政府已开始明里暗里使出“救市”动作:在46个限购城市中,目前仅剩下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深圳(楼盘)、珠海(楼盘)、三亚(楼盘)、南京(楼盘)等7个城市限购政策未做调整。
根据财政部7月14日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去年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再创历史之最,这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有增无减。
“眼下,备受市场关注并酝酿多时的房地产业"营改增"改革已经进入探讨调研阶段。为避免改革后地方财政焦虑愈发严重,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地方税系的建设将更为迫切。”税收专家表示,房产地税会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个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引导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与房地产税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近期已获得多项进展,8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期,我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也已明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提出,实现不动产登记分为四个阶段,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除了推动房产税扩围,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也具有积极意义。”上述专家表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使房产彻底阳光化,为房地产税的开征打下基础,必将大大促进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对于房地产税推进的大致时间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不久前表示,现阶段正在加快对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明年将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在推进过程中,要避免现有的过多争议,应该允许大胆尝试,给出大胆尝试的弹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