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13日
财办会[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改进和加强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石油石化行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现发布征求意见。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常琦
电话:010-68552527
传真:010-685525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
附件: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