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中国裁定对印度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

添加日期:2014年08月21日

  商务部8月21日上午发布公告:自8月22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49.8%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正式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今年4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存在倾销,中国相关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进口产品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裁定文件显示,产业损害调查期内,倾销进口产品所占国内市场份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3月,倾销进口产品所占国内市场份额分别为13.38%、56.47%、73.28%、76.84%。
  特丁基对苯二酚主要用于食品和食用油的抗氧化剂,对大多数油脂、脂肪均有防止酸败变质作用,用于延长油脂及含油食品的存储期。由于其具有抗氧化和抑菌作用,也作为添加剂应用于医药和饲料行业。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851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