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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保险预计将于2018年铺开
添加日期:2014年08月20日
时隔8年后,新版保险“国十条”近日揭开面纱。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今年29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新国十条”),至此,保险业期盼已久的政策利好“国十条”终于落地。
让业界兴奋的是,此次《意见》从构筑保险民生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几乎针对保险业的每一个热点问题都有细项说明,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保险中介到资金运用等,宏观架构的搭建与微观业务的指导合而为一,为今后保险业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奠定基础。
2020年保险密度达3500元/人
“新国十条”距2006年6月颁发“旧国十条”历时8年有余。2006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2.8%,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431.3元/人;2013年,两项数据分别提升至3.02%和1265.67元/人,年均增速达到1%和2.42%。根据“新国十条”,到2020年,中国的这两项数据将达到5%和3500元/人,年均增速达到9.37%和25.22%。
业内人士测算,2013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1.72万亿元,保险深度为3%,保险密度不足1300元/人,如果要实现国务院制定的目标,2020年我国保险行业当年保费收入规模必将达到4.73万亿元,保费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5.5%,这意味着未来6年保险业必须保持快速发展。
“在这样重要的文件中,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敢于提出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发展目标是难能可贵的,这个数据必然是充分参考不同国家相似历史阶段后得出的,也充分表明政府对国内保险业大发展的预判。”诺亚荣耀保险专家解读。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6年时间里,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保险知识的加速普及和保险意识的大幅提高、利好保险服务的政策出台,保费数据将呈现明显的增长,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
大病医保将成为重要突破口
比照“旧国十条”,“新国十条”是对前者的继承和深化。“新国十条”全面覆盖“旧国十条”全部内容,共从10个方面、31项内容阐释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包括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到三农保险和巨灾保险;以服务经济为导向的创新保险服务,到加强自身综合竞争力、鼓励“走出去”的保险业改革;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协调联动,到监管的风险防范;从保险业的基础建设,到支持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中最受关注的着眼点还在于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业内人士认为,“新国十条”出台后,医疗健康险将迎“利好期”,预计政策支持内容包括大病医保支持、税延政策、健康险税收优惠、保险发展养老健康产业用地保障及农险财政补贴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从年初的7.3%提升至11.4%,达到历史新高。
“预期医疗健康险将迎来政策和行业的双向利好,也将是未来保费收入的重要增量。”国泰君安分析师赵湘怀表示,2012年全球保险市场寿险平均保险深度约为3.69%,我国人身险保险深度为1.7%,虽然保险深度差异较大,但是我国这一数据主要由寿险贡献,如果按照寿险、医疗健康险和年金“三分天下”的格局来计算,我国寿险保险深度已经是超过国际寿险平均水平的。赵湘怀认为,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目前单纯寿险保费发展空间已经比较有限,医疗健康和年金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的真正增量所在。“随着城镇化带来医疗保险需求增长,以及城居保和新农合整合、完善医保控费和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等逐步完善,这都将为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基础医疗保险领域打开空间,其中大病医保则是突破口。”
据记者了解,从2012年以来,国务院、人社部和保监会一直在大力推进大病医保发展。目前主要采取的模式是,从城居保和新农合医保基金结余中,抽取一定的保费用来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大病医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一定保额以上的医保金给付。
“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假设基金结余每年增长30%,用于购买大病医保的比重从1%提升至10%,那么在2020年,大病医保市场规模就有望达到400亿元左右。简单测算,届时大病医保占健康险保费收入在10%—15%左右,占保费收入的比重在2%—5%之间。”某大型险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病医保将是撬开医疗健康险市场的重要端口。
税延型养老保险2018年铺开
除了医疗险以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养老也是未来保险业发展核心,其中最令市场关注的还是税收支持中的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实际上,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十年,其中上海作为首个试点率先实施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形,曾多次上报各部委,但一直未落地。因此,是否会提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成为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业内对“新国十条”最大的期待。
《意见》明确,未来将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预计税延型养老保险将于2015年在上海、北京、厦门等城市试点,三年后全国推广。”申银万国研究报告称。不过,一位养老险公司人士表示,目前看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具体时间表仍难确定,但无疑“新国十条”的明确提出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在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方面,新版“国十条”首次提出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新模式;在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独特优势方面,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另外,在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上,“新国十条”首提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并从财政支持、立法到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均有涉及。业内一致认为,“新国十条”在巨灾保险上的布局,将显著解决巨灾保险制度发展一直遇到的缺少顶层设计与财政支持两大问题,将加快巨灾保险取得突破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