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政法规

关于推动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4年05月07日

财办文资[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化局:

  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的产业,对资本具有较强的需求和依赖。加快推动文化金融合作,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也有利于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后劲。根据中央关于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财政部、文化部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并于20143月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为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的六大支持方向之一,也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重要举措。各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应高度重视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二、在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44号)明确将“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作为支持重点。财政部将从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单独安排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相关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安排与其他项目资金安排相互独立。

  三、经过共同努力,财政部、文化部已经完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建设工作,形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信贷融资)》、《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债券融资)》(附后)。上述入库项目凡符合申报要求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应准予上报财政部,具体申报条件等按照财办文资〔20144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2014430

附件下载:

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信贷金融).docx
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债券金融).docx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8638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