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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房地产税立法需统筹10余种税费
添加日期:2014年04月01日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周日介绍,房地产税立法会对10余种房产、地产相关税费从税负、税种结构,以及调控效果等方方面面通盘考虑,进而制定新的税法。
刘桓在“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学术研讨活动间隙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所谓房地产税立法不是单纯推出房产税,而是把房产、地产相关税费进行通盘改革,进而推进立法。
“现在和房地产有关税有10类,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以及其余一些费,房地产税立法就是对这系列相关税费进行综合考虑推进立法,对行业进行规范和优化。”他介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同样指出,房地产税立法必然会简化合并已有税种,其中,较为明确的是立法合并税种会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大智慧通讯社此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今年房地产税立法会有实质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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