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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什么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31日
“你们企业入围了吗?开始准备了吗?”自2月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公布以来,很多企业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在交流时,税收专项检查成了必谈内容。每年税收专项检查涉及几十万户企业、数百亿查补税款,是入围企业面临的头等“税事”。今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哪些项目?如何检查?企业该如何配合?
专项检查剑指六大重点
◆指令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指导性检查项目:地方商业银行;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对4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并对当前涉税案件的特点和动向进行了剖析。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表示,今年将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安排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和个人等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同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继续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检查,重点对其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进行检查。
马毅民的上述表示实际上公布了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项目,见报后立即引起广泛关注。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全国税收专项检查的项目和工作安排。一时间,税收专项检查成了企业关注的焦点,很多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记者获悉,2014年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包括3项指令性检查项目和3项指导性检查项目。3项指令性检查项目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3项指导性检查项目是:地方商业银行;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指令性检查项目是所有省份都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进行的必查项目。指导性检查项目是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1项~2项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
我们对2013年和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范围进行了对比分析,形成2013年和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对比表,方便读者阅读。此外,我们还对1997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专项检查方案进行了分析,发现不少行业已经是多次“上榜”,具体情况见税收专项检查行业(项目)上榜排行。其中,房地产业从2002年被纳入税收专项检查以来,今年已是连续12年被纳入检查范围。
“今年出口退(免)税企业首次全部被列为税收指令性检查范围,说明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与国内经济形势下,税务机关对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和打击防范出口骗税非常重视。”税务专家王文清说,近几年,在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出口退(免)税企业都位列重点项目之中,但只涉及部分企业或行业,比如2013年将电子、服装类产品列入重点检查范围,2012年将电子、服装类产品、家具等列入重点检查范围。而2014年却与以往不同,首次将全部出口退(免)税企业列入指令性检查范围,不再区分行业。
今年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被纳入指导性检查项目也引人瞩目。这说明在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通过税收检查强化税收调控,力促这些企业转型升级被寄予厚望。
除了实施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外,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今年有三个重点:一是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地区;二是涉及农产品收购、矿产品和成品油购销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及相关专业市场;三是“营改增”试点行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地税务机关也会结合本地区税源情况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不只查一年、也不只查一税
◆检查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4年
◆检查税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被查企业涉及的税种
31号文件规定,税收专项检查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4年。
在行业税收检查中,税务机关不会只关注企业涉及的某一个税种,而是检查该企业所有的税收缴纳情况。以房地产业检查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检查方案要求检查房地产业涉及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是对所有业务、所有税种的全面检查。
一些税务机关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结合地方实际,制订更细的检查方案,提出明确的检查内容。比如,青岛市地税稽查局发布了《关于委托贷款企业及部分重点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资料下载的通知》,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列明了委托贷款企业和重点企业自查的必查项目,供纳税人下载。从这些项目可以看出,不仅检查非常细致,还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说明原因。
做好自查很关键
◆自查查出的问题只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一般不会被罚款
◆企业可外聘税务师事务所协助自查
面对税收专项检查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税务机关将继续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合理分配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检查任务,统筹安排各级稽查部门检查力量,灵活运用交叉检查、集中检查、下查一级等方式方法,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检查中,各地税务机关会采取辅导、督促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进介绍,在税收专项检查中,税务机关一般会召开动员会或者政策辅导会,要求入围企业开展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查出的问题,除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外,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一般不会被处罚,即处以罚款。因此,企业深入开展自查,把问题消灭在自查阶段,写出让税务机关满意的自查报告非常关键。
“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由于已经习惯了按照一定模式来处理涉税问题,依靠自身力量自查往往很难发现问题。因此,对于业务复杂、工作量大的企业,可以外请税务师事务所帮助自查,更容易找出问题。”王进说。王进还认为,企业自查出的问题,很多是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处理方式不同,对这类问题,由税务师事务所协助企业和税务机关沟通,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按往年惯例,自查不过关企业和一些重点税源企业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进一步检查的对象,企业就要面临税务人员的入户检查。“纳税人面对检查要有正确的态度,积极配合检查,不犯后果严重的低级错误,这点很重要。”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总裁王冬生说。
王冬生认为,企业配合税务检查的方法,包括检查地点选择、检查后勤保障和检查争议处理等。
对于检查地点,税务机关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检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出对检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和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检查人员见面等。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员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地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成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以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