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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挑大梁 给稳增长装上新引擎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26日
内容摘要:张高丽强调,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体系上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序的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事权相一致的事权制度。
今年前两月公布的一系列宏观数据,显示出我国当前经济增速下滑的压力,“稳增长”已成为当前一个迫切任务。在此背景下,关注2014年经济政策走势,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就是“改革”,在所有改革项目中,财税体制改革因其涉及了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而显得格外重要。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都有目共睹。”多位财税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当前宏观环境出现的诸如经济结构失衡、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严重等新情况,凸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难度;第二,随着财政收入增长由高速向中速转轨,未来财政收支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财政如何支持经济成功转型升级,面临很大挑战;第三,面对民生等刚性支出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如何化解地方债务隐患,决策层也在面临考验。
面对上述挑战,决策层近期明确表态:财税现代制度的改革已经有了总体方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年会上致辞强调,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体系上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序的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事权相一致的事权制度。
“2014年在货币政策腾挪空间不大的情况下,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成为稳增长总量政策的重要手段。”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安排财政赤字1.35万亿元,比去年增长1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代发地方债4000亿元,分别比去年增加1000亿元和500亿元。去年由于控三公和地方开支的影响,实际赤字1.06万亿元,赤字率1.86%,今年将提升至2%以上。
针对如何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首先地方不能像中央政府那样——中央政府有宏观责任,所以根据商业景气程度,财政有时候要盈余,有时候要赤字,基于这方面的要求来发债;而地方政府虽没有宏观职能,考虑到基础设施惠及后代,故可以发一部分债,但是要严格控制,类似于美国的市政债。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需要尽快把地方税体系建立起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强调了消费税、资源税改革以及房地产税、环境税立法对于增强地方财力的重要性。在她看来,这些税种的改革和设立实际上体现了中央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的意图,上述措施也将与中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经济体制焕发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