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5号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19日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8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42%,2014年3月20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3月24日进行分销, 3月2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4年3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