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政法规

科学技术部高新司、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04日

国科高函〔2014〕1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免税资格审核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园区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完整填写“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将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确认表”(附件2)和本地区所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报表”汇总后上报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
  三、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确认,并抽查复核。
  四、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经发现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高新司:刘志春010-58881566
  联系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电子邮件:gxs_gyfzc@most.cn
  教育部科技司:张建华010-6609209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附件: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确认表
  3.《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
                                       科技部高新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4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7299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