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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丁时勇建议实施结构性减税提高直接税比重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05日
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副主委,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日前建议,实施结构性减税,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宏观税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在这种背景下,丁时勇提出,由于间接税通常可以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向全社会转嫁,导致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含税过高,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居民工资与收入的提高,工薪阶层收入隐性缩水,普通老百姓生活压力加大。同时,间接税比例过高,会导致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生产总值,而不是提高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从而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失衡现象,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必须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降低总体税负。
丁时勇建议从五个方面实施结构性减税。第一,坚持税收法定的原则,提高税收立法层次。公民纳税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并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建议我国将大部分税种的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提高税收立法层次并树立税法的权威。第二,逐步调整税制结构,降低间接税所占的比重。我国现行税制中的间接税比重较大,由于税负转嫁的作用,导致城乡居民承受沉重的税收负担。这种税制结构不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不利于调节社会收入贫富差距。建议我国逐步调整现行税制结构,降低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并相应提高直接税所占的比重。第三,进一步扩大税收减免范围,降低宏观税负水平。建议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减免税范围,适度降低社会宏观税负水平。第四,在税收改革方面,建议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减轻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将建筑安装业等纳入“营改增”范围,消除部分行业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以达到减轻和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配合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改革,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逐步降低工薪阶层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推进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税制向混合征税制的征管模式转变,增强个人所得税对社会收入的调节功能。第五,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费,大幅度减轻社会的非税负担。建议国家从总量上控制非税收入,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大幅度减轻社会的非税负担。